《教育知識與能力》(中學)
一、考試目標1.理解并掌握教育教學和心理學的基礎知識、基本理論,能運用這些知識和理論分析、解決中學教育教學和中學生身心發展的實際問題。
2.理解中學生思想品德發展的規律,掌握德育原則和德育方法,具有針對性地開展思想品德教育活動的能力。
3.掌握中學生學習心理發展的特點和規律,能指導學生進行有效的學習。
4.理解中學生生理、心理的特性和差異性,掌握心理輔導的基本方法。
5.掌握班級日常管理的一般方法,了解學習環境、課外活動的組織和管理知識,具有設計一般課外活動的能力。
6.掌握教師心理,促進教師成長。
二、考試內容模塊與要求(一)教育基礎知識和基本原理1.了解國內外著名教育家的代表著作及主要教育思想。
2.掌握教育的涵義及構成要素;了解教育的起源、基本形態及其歷史發展脈絡;理解教育的基本功能,理解教育與社會發展的基本關系,包括教育與人口、教育與社會生產力、教育與社會政治經濟制度、教育與精神文化等的相互關系;理解教育與人的發展的基本關系,包括教育與人的發展,教育與人的個性形成,以及影響人發展的主要因素--遺傳、環境、教育、人的主觀能動性等及它們在人的發展中的各自作用;了解青春期生理的變化,包括中學生的身體外形、體內機能、腦的發育、性的發育和成熟。
3.理解義務教育的特點;了解發達國家學制改革發展的主要趨勢;了解我國現代學制的沿革,熟悉我國當前的學制。
4.掌握有關教育目的的理論;了解新中國成立后頒布的教育方針,熟悉國家當前的教育方針、教育目的及實現教育目的的要求;了解全面發展教育的組成部分(德育、智育、體育、美育、勞動技術教育)及其相互關系。
5. 了解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,包括觀察法、調查法、歷史法、實驗法和行動研究法等。
(二)中學課程1.了解不同課程流派的基本觀點,包括學科中心課程論、活動中心課程論、社會中心課程論等;理解課程開發的主要影響因素,包括兒童、社會以及學科特征等。
2.掌握基本的課程類型及其特征,其中包括分科課程、綜合課程、活動課程;必修課程、選修課程;國家課程、地方課程、校本課程;顯性課程、隱性課程等。
3.了解課程目標、課程內容、課程評價等涵義和相關理論。
4.了解我國當前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理念、改革目標及其基本的實施狀況。
(三)中學教學1.理解教學的意義,了解有關教學過程的各種本質觀。
2.熟悉和運用教學過程的基本規律,包括教學過程中學生認識的特殊性規律(直接經驗與間接經驗相統一的規律)、教學過程中掌握知識與發展能力相統一的規律、教學過程中教師的主導作用與學生的主體作用相統一的規律、教學過程中傳授知識與思想教育相統一的規律(教學的教育性規律),分析和解決中學教學實際中的問題。
3.掌握教學工作的基本環節及要求;掌握和運用中學常用的教學原則、教學方法;了解教學組織形式的內容及要求。
4.了解我國當前教學改革的主要觀點與趨勢。
(四)中學生學習心理1.了解感覺的特性;理解知覺的特性。
2.了解注意的分類,掌握注意的品質及影響因素;了解記憶的分類,掌握遺忘的規律和原因,應用記憶規律促進中學生的有效學習。
3.了解思維的種類和創造性思維的特征,理解皮亞杰認知發展階段論和影響問題解決的因素。
4.了解學習動機的功能,理解動機理論,掌握激發與培養中學生學習動機的方法。
5.了解學習遷移的分類,理解形式訓練說、共同要素說、概括化理論、關系轉換理論、認知結構遷移理論,掌握有效促進學習遷移的措施。
6.了解學習策略的分類,掌握認知策略、元認知策略和資源管理策略。
7.理解并運用行為主義、認知學說、人本主義、建構主義等學習理論促進教學。
(五)中學生發展心理1.掌握中學生認知發展的理論、特點與規律。
2.了解情緒的分類,理解情緒理論,能應用情緒理論分析中學生常見的情緒問題。
3.掌握中學生的情緒特點,正確認識中學生的情緒,主要包括情緒表現的兩極性、情緒的種類等。
4.掌握中學生良好情緒的標準、培養方法,指導中學生進行有效的情緒調節 。
5.理解人格的特征,掌握人格的結構,并根據學生的個體差異塑造良好人格。。
6.了解弗洛伊德的人格發展理論及埃里克森的社會性發展階段理論,理解影響人格發展的因素。
7.了解中學生身心發展的特點,掌握性心理的特點,指導中學生正確處理異性交往。
(六)中學生心理輔導1.了解心理健康的標準,熟悉中學生常見的心理健康問題,包括抑郁癥、恐怖癥、焦慮癥、強迫癥、網絡成癮等。
2.理解心理輔導的主要方法,包括強化法、系統脫敏法、認知療法、來訪者中心療法、理性-情緒療法等。
(七)中學德育1.了解品德結構,理解中學生品德發展的特點。
2.理解皮亞杰和柯爾伯格的道德發展理論,理解影響品德發展的因素,掌握促進中學生形成良好品德的方法。
3.熟悉德育的主要內容,包括愛國主義和國際主義教育、理想和傳統教育、集體主義教育、勞動教育、紀律和法制教育、辯證唯物主義世界觀和人生觀教育等。
4.熟悉和運用德育過程的基本規律(包括德育過程是具有多種開端的對學生知、情、意、行的培養提高過程;德育過程是組織學生的活動和交往,對學生多方面教育影響的過程;德育過程是促使學生思想內部矛盾運動的過程;德育過程是一個長期的、反復的、不斷前進的過程),分析和解決中學德育實際中的問題。
5.理解德育原則,掌握和運用德育方法,熟悉德育途徑。
6.了解生存教育、生活教育、生命教育、安全教育、升學就業指導等的意義及基本途徑。
(八)中學班級管理與教師心理1.熟悉班集體的發展階段。
2.了解課堂管理的原則,理解影響課堂管理的因素;了解課堂氣氛的類型,理解影響課堂氣氛的因素,掌握創設良好課堂氣氛的條件。
3.了解課堂紀律的類型,理解課堂結構,能有效管理課堂;了解課堂問題行為的性質、類型,分析課堂問題行為產生的主要原因,掌握處置與矯正課堂問題行為的方法。
4.了解班主任工作的內容和方法,掌握培養班集體的方法。
5.了解課外活動組織和管理的有關知識,包括課外活動的意義、主要內容、特點、組織形式以及課外活動組織管理的要求。
6.理解協調學校與家庭聯系的基本內容和方式,了解協調學校與社會教育機構聯系的方式等。
7.了解教師角色心理和教師心理特征。
8.理解教師成長心理,掌握促進教師心理健康的理論與方法。
三、試卷結構
模 塊 |
比 例 |
題 型 |
教育基礎知識和基本原理 中學教學 中學生學習心理 中學德育 |
68% |
單項選擇題 辨 析 題 材料分析題 |
中學課程 中學生發展心理 中學生心理輔導 中學班級管理與教師心理 |
32% |
單項選擇題 簡 答 題 材料分析題 |
合 計 |
100% |
單 項 選 擇 題 : 約30% 非 選 擇 題 : 約70% |
《綜合素質》(中學)
一、考試目標主要考查申請教師資格人員的下列知識、能力和素養:
1.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。
2.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識和職業道德。
3.具有一定的文化素養。
4.具有閱讀理解、語言表達、邏輯推理、信息處理等基本能力。
二、考試內容模塊與要求(一)職業理念⒈教育觀理解國家實施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。
掌握在學校教育中開展素質教育的途徑和方法。
依據國家實施素質教育的基本要求,分析和評判教育現象。
2.學生觀理解“人的全面發展”的思想。
理解“以人為本”的涵義,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做到以學生的全面發展為本。
運用“以人為本”的學生觀,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公正地對待每一個學生,不因性別、民族、地域、經濟狀況、家庭背景和身心缺陷等歧視學生。
設計或選擇豐富多樣、適當的教育教學活動方式,因材施教,以促進學生的個性發展。
⒊教師觀了解教師專業發展的要求。
具備終身學習的意識。
在教育教學過程中運用多種方式和手段促進自身的專業發展。
理解教師職業的責任與價值,具有從事教育工作的熱情與決心。
(二)教育法律法規1.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了解國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規,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《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》等。
了解《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(2010-2020年)》的相關內容。
2.教師權利和義務理解教師的權利和義務,熟悉國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所規范的教師教育行為,依法從教。
依據國家教育法律法規,分析評價教師在教育教學實踐中的實際問題。
3.學生權利保護了解有關學生權利保護的教育法規,保護學生的合法權利。
依據國家教育法律法規,分析評價教育教學活動中的學生權利保護等實際問題。
(三)教師職業道德規范1.教師職業道德了解《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》(2008年修訂),掌握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主要內容,尊重法律及社會接受的行為準則。
理解《中小學班主任工作條例》文件精神。
分析評價教育教學實踐中教師的道德規范問題。
2.教師職業行為了解教師職業行為規范的要求。
理解教師職業行為規范的主要內容,在教育活動中運用行為規范恰當地處理與學生、學生家長、同事以及教育管理者的關系。
在教育教學活動中,依據教師職業行為規范,愛國守法、愛崗敬業、關愛學生、教書育人、為人師表。
(四)文化素養了解中外歷史上的重大事件。
了解中外科技發展史上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成就。
了解一定的科學常識,熟悉常見的科普讀物,具有一定的科學素養。
了解重要的中國傳統文化知識。
了解中外文學史上重要的作家作品。
了解一定的藝術鑒賞知識。
了解藝術鑒賞的一般規律,并能有效地運用于教育教學活動。
(五)基本能力1.信息處理能力具有運用工具書檢索信息、資料的能力。
具有運用網絡檢索、交流信息的能力。
具有對信息進行篩選、分類、管理和應用的能力。
具有運用教育測量知識進行數據分析與處理的能力。
具有根據教育教學的需要,設計、制作課件的能力。
2.邏輯思維能力了解一定的邏輯知識,熟悉分析、綜合、概括的一般方法。
掌握比較、演繹、歸納的基本方法,準確判斷、分析各種事物之間的關系。
準確而有條理地進行推理、論證。
3. 閱讀理解能力理解閱讀材料中重要概念的含義。
理解閱讀材料中重要句子的含意。
篩選并整合圖表、文字、視頻等閱讀材料的主要信息及重要細節。
分析文章結構,把握文章思路。
歸納內容要點,概括中心意思。
分析概括作者在文中的觀點態度。
根據上下文合理推斷閱讀材料中的隱含信息。
4.寫作能力掌握文體知識,能根據需要按照選定的文體寫作。
能夠根據文章中心組織、剪裁材料。
具有布局謀篇,安排文章結構的能力。
語言表達準確、鮮明、生動,能夠運用多種修辭手法增強表達效果。
三、試卷結構
模 塊 |
比 例 |
題 型 |
職業理念 |
15% |
單項選擇題 材料分析題 |
教育法律法規 |
10% |
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|
15% |
文化素養 |
12% |
基本能力 |
48% |
單項選擇題 材料分析題 寫 作 題 |
合 計 |
100% |
單 項 選 擇 題 : 約39% 非 選 擇 題 : 約61% |
《音樂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》(初級中學)
一、考試目標 1.音樂學科知識能力。掌握音樂學科基礎知識、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,熟悉音樂學科發展歷史,了解我國和世界多民族音樂文化,具備必要的音樂美學基礎知識,關注音樂學科最新發展動態。
2. 音樂教學設計能力。具有先進教育理念,掌握音樂教學基本理論與方法,了解初中生身心發展和認知規律、知識水平及成長需要,能夠依據《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(2011年版)》和音樂學科教材,進行課堂教學設計。
3. 音樂教學實施能力。熱愛音樂教學工作,熟悉音樂課堂教學基本程序,具備組織與調控課堂教學的基本能力,能夠運用多種教學方法和手段實施教學,并掌握必要的現代教育技術。
4. 音樂教學評價能力。具有正確的音樂教學評價觀,了解評價基本方式與方法,能對學生音樂學習過程與結果進行評價,善于對音樂教學活動進行反思,提出改進措施與方法。
二、考試內容模塊與要求(一)學科知識與技能 1.掌握和運用與初中音樂教學密切相關的基本樂理、視唱練耳、基礎和聲、曲式與作品分析等音樂基本知識與基礎理論。
2.具備音樂鑒賞能力、音樂表演能力(演唱、演奏、自彈自唱)、指揮能力(合唱或樂隊)與創編能力(歌曲創作或改編)。
3.熟悉中外音樂史發展脈絡和不同時期、不同流派代表人物的主要作品,了解中外多民族音樂文化的不同特點。
4.了解音樂美學基礎知識,具備一定的音樂審美能力,關注與時代同步發展的音樂學科最新信息與動態。
(二)教學設計1.熟知初中音樂課程性質、課程理念、課程目標,掌握《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(2011年版)》所規定的內容和要求,了解世界著名音樂教育體系。
2.能夠依據音樂課程基本理念,針對初中生身心發展與學習需要,運用學科知識選擇與處理教學內容,把握重點難點,充分利用課程資源,進行音樂教學設計。
3.能夠依據音樂課程基本理念、音樂教學內容和學生狀況,進行課堂音樂教學目標設計,能夠關注學生主體,突出學科特征,體現多維目標。
4.能夠依據音樂課程基本理念、教學內容、目標和學生狀況,進行教學過程設計,能夠選擇多種方法與教學手段,合理安排教學環節。
(三)教學實施1.能夠根據學生實際和教學內容,有針對性地運用教學方法,采用多樣教學手段,積極完成教學任務。
2.能夠利用自身音樂特長,創設良好的音樂教學情境與教學氛圍,激發學生音樂學習興趣,提高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。能夠師生互動、教學相長。
3.能夠對課堂音樂教學進行有效地組織與調控,重視教學現場的生成意義與課堂環境、資源的客觀變化,強調教學過程的學生參與,鼓勵學生在互動、互助中達成學習目標。
4.能夠在課堂中體現一定的教學策略,強調情感體驗,關注合作探究,加強綜合實踐,注重目標達成,能夠在教學中面向全體學生并鼓勵學生的個性發展,不斷提高音樂學習效率。
(四)教學評價1.堅持發展性、自主性評價原則,以評價促進學生音樂能力的發展。
2.能夠對學生音樂學習的過程和結果進行評價,將情感態度與價值觀、過程與方法、知識與技能三維目標貫穿評價始終。
3. 掌握自評、他評、互評等多元評價方法與手段,幫助學生了解自身學習狀況,培養音樂學習自信心。
4.能夠對音樂教學進行自我評價與反思,針對問題及時提出改進音樂教學的方案與措施。
三、試卷結構
模 塊 |
比 例 |
題 型 |
學科知識與技能 |
43% |
單項選擇題 音樂編創題 音樂作品分析題 |
教學設計 |
30% |
單項選擇題 教學設計題 |
教學實施 |
17% |
單項選擇題 案例分析題 |
教學評價 |
10% |
課例點評題 |
合 計 |
100% |
單 項 選 擇 題 : 約40% 非 選 擇 題 : 約60% |